考研校(前程校)
标题: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大考研 时间: 2022-8-27 13:52
标题: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 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 3 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复试管理
1.招生规模
学院招生计划共计 75 名(不含推免生及专项计划)
(, 下载次数: 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