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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硕)专业考情分析 附参考书目+备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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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6: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海考研 于 2021-12-13 16:59 编辑

学院法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文科重点建设单位,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山东省品牌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山东省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设有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拥有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极地研究中心、海洋法学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校设研究机构,设有国际教学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等多个教学和科研服务单位。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由国内外著名大学培养起来的优秀教师队伍,拥有博士、硕士生导师共40余人,其中各类岗位特聘教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学院以理论与应用并重,重点突出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办学思想为指导,注重能力培养并致力于塑造学生的职业品格,先后与美国、欧洲、日韩等国家十余家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校院际合作,在人大、政府、司法、仲裁以及海关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




[size=1em]招生目录


注: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历年分数


注:2020年起,初试成绩不按单独科目划分,一级学科法学学硕统一划线。

招生人数






考试内容
631法学基础理论

1、考试性质

《法学基础理论》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学科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2、考察目标

本考试大纲涵盖法理学、宪法学、国际公法学等三门课程,力求科学测评考 生关于法学基础理论各相关课程的知识储备及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 便能够准确选择在法律实务和学术潜力方面表现出色的考生。

命题旨在以下两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法学基础理论各相关课程的掌握程度 和运用能力:
1、知识储备:测评考生对法理学、宪法学、国际公法学等学科的重要知识 的掌握程度。
2、学术潜力:测评考生利用上述学科的基本知识分析、思考实际问题的能 力,检验其思考深度及原创力。

3、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 20%,简答题 4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40%。
法理学:50 分
宪法学:50 分
国际公法学:50 分

4、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1、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要素
2、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3、法的价值
4、法的渊源与效力、分类
5、法律关系
6、法律行为
7、法律责任
8、法律方法
9、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10、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11、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1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
13、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14、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15、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二)宪法学

1、宪法的基本原则
2、宪法的渊源
3、国体与政体
4、国家的结构形式
5、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6、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7、我国的主要国家机构
8、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9、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0、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
11、宪法监督与实施制度

(三)国际公法学

1、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 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效力;国际法的渊源;国际 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界定;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3、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的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豁免;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个人。
4、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的一般法律制度;联合国体系、区域性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5、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对象与范围;国际人权的标准及其实施机制。
6、国家领土法 国家领土的界定;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领土主权及限制;南极和北极的 法律地位。
7、国际海洋法 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概念;基线、内水、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与群岛水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制度;国际海洋争端 的解决机制。
8、空间法 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9、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关系法。
10、条约法 条约的缔结、生效;条约的解释和修订;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
11、国际责任法 国家责任的界定;国家责任的形式;国家责任的成立与承担;国家责任的新 问题;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12、国际争端的解决 国际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中国解决国际争端的立场与实践。

900法学综合考试

1、考试性质

《法学综合考试》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各学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法学综合考试课程。

2、考查目标

本考试大纲涵盖民法学、刑法总论和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课程,力求科学测 评考生关于对民法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学等三门课程的知识储备及分析、 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能够准确选择在法律实务和学术潜力方面表现出色 的考生。

命题旨在以下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民法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等相关 课程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1、知识储备:测评考生对民法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的重要 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案例。
3、学术潜力:测评考生利用上述学科的基本知识分析、思考实际问题的能 力,检验其思考深度及原创力。

3、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 20%,简答题 4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40%。
民法总论:50 分
刑法总论:50 分
刑事诉讼法:50 分

4、考试内容

(一)民法学

1、民法总则
(1)民法概述:概念、本位与性质、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我国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编纂逻辑、时代特色与中国特色。
(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类型与适用。
(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4)民事主体制度:大陆法系传统民事主体类型划分;民事主体制度的变迁与发展趋势;我国《民法典》的民事主体制度内容与特色。
(5)民事行为制度: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构造、种类、效 力)。
(6)代理制度:代理的构造、代理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
(7)监护制度:监护的概念、监护的种类、各种监护权的取得与消灭。
(8)时效与期限。
2、物权法:物权法概述、物权的效力与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3、合同法:合同法与合同概述、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准合同制度。
4、人格权法:人格权概念与特征、人格权主体、人格权的种类、人格权独立成编及其意义。
5、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结婚与离婚、婚姻的效力类型、亲子关系与亲属关系、夫妻财产制度、收养的成立与解除、遗产与继承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管理人制度与遗产分割。
6、侵权责任法:侵权法与侵权行为、侵权法保护对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及其抗辩事由、特殊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

(二)刑法学

1、刑法概观
刑法的哲学基础;罪与罚的其他理念基础;刑法的基本立场;主观主义刑 法与客观主义刑法,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刑法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及其例外。
2、犯罪构成理论及构成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德日刑法犯罪构成三阶层与二阶层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流派的对比;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理论的构成要素;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实行行为,犯罪结果;因果关系;犯罪主体;违法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责任阻却事由;故意与过失;违法性认识;期待可能性。
3、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概念;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法错误。
4、刑罚总论 刑罚概念;刑罚体系;量刑规则;刑罚裁量制度。
5、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执行概念;缓刑;减刑;假释。
6、罪刑规范 罪名;罪状;法定刑;法条竞合。
7、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罪;走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抗税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9、侵犯财产犯罪;
10、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11、贪污贿赂犯罪;
12、渎职犯罪;
13、监察法中的刑法问题

(三)刑事诉讼法学

1、导论
(1)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与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学 的研究对象。
(2)外国早期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形成、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模式。
2、基本范畴
(1)刑事诉讼目的基本学说、刑事诉讼价值的一般理论。
(2)刑事诉讼结构的理论学说、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
(3)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刑事诉讼职能理论的基本内容。
3、基本原则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立法动向。
4、基本制度
(1)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和回避制度的基本内容。
(2)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与发展趋势、刑事代理制度的内涵。
(3)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与适用原则、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发展完善。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内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5)刑事诉讼法有关期间、送达、中止、终止的基本规定。
5、证据制度
(1)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制度的历史类型。
(2)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3)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以及刑事诉讼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
(4)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和立法动向。
6、审前程序
(1)立案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2)侦查主体的范围、侦查行为的种类与程序规制、侦查监督的基本内容、 我国侦查制度的立法完善。
(3)刑事起诉的概念、刑事起诉的原则、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的条 件和程序、不起诉的种类与规制、提起自诉的条件、我国公诉制度的立法完善。
7、审判程序
(1)刑事审判的内涵、刑事审判组织、刑事审判原则和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2)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具体环节、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和法庭审判特点。
(3)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4)二审程序的内涵、提起二审程序的规范性要求、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 则、审理方式及其完善。
(5)死刑复核程序的内涵、基本流程、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6)审判监督程序的内涵、提起主体、提起理由、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 判的规范性要求、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完善。
8、执行程序
(1)执行的概念、特点和依据、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执行变更和执行监督的基本内容。
9、特别程序
(1)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基本内容。
(2)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基本条件。
(3)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




复试各科考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着重考核考生的组织归纳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获取知识能力、研究与创造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求学动机,以及人文素养与团结协作精神等。采取问答形式。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取问答形式。

F1601 法理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100%。

二、考试内容
1、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要素
2、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3、法的价值
4、法的渊源与效力、分类
5、法律关系
6、法律行为
7、法律责任
8、法律方法
9、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10、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11、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1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
13、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14、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15、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

F1602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及简答 3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70%。

二、考试内容

宪法学部分:
(一)宪法学基本原理
1、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2、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3、宪法的历史发展
4、宪法的理论基础
5、宪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6、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7、宪法的规范与效力
(二)宪法基本制度
1、国家性质与形式
2、基本政治制度
3、基本经济制度
4、基本文化制度
5、基本社会制度
6、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7、国家机构
8、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

行政法学部分:
(一)行政法基础知识与原理
1、行政法学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渊源
2、行政法基本原则
3、行政主体
4、行政行为
5、行政救济
6、行政程序法制
(二)中国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许可
4、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5、行政复议
6、行政赔偿
(三)行政法实务
1、行政执法实务
2、行政复议实务
3、行政赔偿实务
4、行政诉讼实务

F1603 刑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及简答 3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70%。

二、考试内容

1、刑法概观
刑法的哲学基础;罪与罚的其他理念基础;刑法的基本立场;主观主义刑 法与客观主义刑法,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刑法 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及其例外。
2、犯罪构成理论及构成要素 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德日刑法犯罪构成三阶层与二阶层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流派的对比;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理论的构成要素;构成要件该当 性、违法性、有责性;实行行为,犯罪结果;因果关系;犯罪主体;违法阻却事 由;责任能力;责任阻却事由;故意与过失;违法性认识;期待可能性。
3、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概念;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法错误。
4、刑罚总论 刑罚概念;刑罚体系;量刑规则;刑罚裁量制度。
5、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执行概念;缓刑;减刑;假释。
6、罪刑规范 罪名;罪状;法定刑;法条竞合。
7、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罪;走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抗税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9、侵犯财产犯罪;
10、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11、贪污贿赂犯罪;
12、渎职犯罪;
13、监察法中的刑法问题

F1604 民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简答题 40%,论述题 60%。

二、考试内容

(一)民法学总论
1、民法的本位、民法与各部门法的关系、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编纂逻辑、时代特色、中国特色。
2、民法的基本原则:类型、功能与适用。
3、民事法律关系:类型及其划分标准、区分实益。
4、民事主体:大陆法系民事主体的划分、我国《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的规定、民事主体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走向。
5、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力、解释;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构成与瑕疵。
6、代理:代理的构造;代理权授予与消灭;代理的类型;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7、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基本类型、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竞合、民事责任与债;
8、诉讼时效与期限。
(二)物权法
1、物权概论:物、物权、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上请求权、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3、不动产登记与动产交付。
4、物权的民法保护。
(三)合同法
1、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2、合同的保全。
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4、违约责任。
(四)人格权法
1、人格权的概念、类型、主体、客体。
2、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和意义。
3、法人人格权、死者人格权。
4、人格权的保护。
(五)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1、婚姻法:结婚与离婚、婚姻的效力类型、亲子关系与亲属关系、夫妻财产制度。
2、收养法:收养的成立与解除、收养的范围。
3、继承法:遗产与继承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遗产处理。
(六)侵权责任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5、特殊侵权责任。
6、侵权损害赔偿。

F1605 诉讼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或简答 30%,论述或案例分析 70%。
二、考试内容

刑事诉讼法学部分
(一)导论
1、刑事诉讼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与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2、外国早期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形成、 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模式。
(二)基本范畴
1、刑事诉讼目的基本学说、刑事诉讼价值的一般理论。
2、刑事诉讼结构的理论学说、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
3、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刑事诉讼职能理论的基本内容。
(三)基本原则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立法动向。
(四)基本制度
1、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和回避制度的基本内容。
2、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与发展趋势、刑事代理制度的内涵。
3、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与适用原则、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发展完善。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内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5、刑事诉讼法有关期间、送达、中止、终止的基本规定。
(五)证据制度
1、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制度的历史类型。
2、刑事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3、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以及刑事诉讼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
4、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和立法动向。
   (六) 审前程序
1、立案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2、侦查主体的范围、侦查行为的种类与程序规制、侦查监督的基本内容、 我国侦查制度的立法完善。
3、刑事起诉的概念、刑事起诉的原则、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不起诉的种类与规制、提起自诉的条件、我国公诉制度的立法完善。
   (七) 审判程序
1、刑事审判的内涵、刑事审判组织、刑事审判原则和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2、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具体环节、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和法庭审判特点。
3、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4、二审程序的内涵、提起二审程序的规范性要求、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则、 审理方式及其完善。
5、死刑复核程序的内涵、基本流程、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6、审判监督程序的内涵、提起主体、提起理由、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规范性要求、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完善。
   (八) 执行程序
1、执行的概念、特点和依据、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执行变更和执行监督的基本内容。
   (九) 特别程序
1、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基本内容。
2、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基本条件。
3、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

民事诉讼法学部分
(一)导论
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法的属性及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二)基本原理
1、民事诉讼目的基本学说、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2、民事诉权的理论学说、民事诉权保护及对滥用诉权的规制。
3、诉讼标的识别标准、诉的合并、变更、反诉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既判力理论。
(三)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1、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与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2、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
(四)主管与管辖
1、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基本内容。
2、管辖救济制度的体系化构建。
(五)当事人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2、共同诉讼人制度的内容和功能。
3、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4、第三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六)证据与证明
1、民事证据的种类与理论分类。
2、证明对象的概念与范围。
3、证明责任的涵义及其分配。
4、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与理解。
5、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解。
(七)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1、检察公益诉讼的特别规定。
2、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规则。
(八)审判程序
1、一审普通程序的内涵、审前准备的意义与审理中的特殊情形。
2、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判特点及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3、二审程序的内涵、提起二审程序的规范性要求、二审程序中的调解、反诉及两审终审的贯彻。
4、再审程序的内涵、启动主体、结案方式及其改革完善。
5、民事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
(九)执行程序
1、民事执行的涵义与基本原则。
2、民事执行和解的形式、效果与执行和解中的诉讼形态。
3、民事执行救济的概念与体系。

F16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及简答 5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50%。

二、考试内容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原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起源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中国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历史发展。
2、环境保护的涵义 环境;环境损害;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的主体与环境保护的义务。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及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部结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边界及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指导思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从公害对策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思想对环境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方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方法的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方法体系及其构成。
(二)中国环境与资源管理制度
1、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国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自然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区域规划和事务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关系。
2、环境预防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与环境法相关原则制度的关系;三同时制度。
3、环境规制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中的许可制度;环境监察制度;环境监测主体与中国环境监测管理体制;限期治理、淘汰制度;环保督查制度。
4、环境经济制度 环境税制发展,中国环境税制;排污权交易制度;补贴制度;押金制度。
5、环境引导制度 环境行政契约、环境行政指导和环境行政奖励;促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信息收集、处理、公开制度;环境标志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环境教育制度。
6、环境救治制度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生态修复制度。
(三)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实务
1、环境诉讼 环境民事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环境刑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污染防治法 环境污染与防治;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律实践;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律实践。
3、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中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自然资源产权保护法律 实践;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法律实践。
4、环境退化防治法 环境退化防治法及其出发点;中国环境退化防治法律体系;环境退化防治法 律实践;环境退化区域综合防治体系实践。
5、生态保护法 生态保护法及其产生、发展;中国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地法、 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法、外来物种管理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湿地保护法 等);生态保护法律实践。

F1607 国际法学

一、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试卷结构:名词解释及简答 30%,论述题及案例分析 70%。

二、考试内容

1、国际法导论 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实践。
3、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要件;国家的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豁免;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区域性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4、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标准及其实施机制。
5、国家领土 国家领土的界定;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领土主权及限制;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中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分析。
6、国际海洋法 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概念;基线、内水、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与群岛水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制度;国际海洋争端的解决机制。
7、空间法 空气空间法与外层空间法。
8、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关系法。
9、条约法 条约的缔结、生效;条约的解释和修订;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
10、国家责任法 国家责任的界定;国家责任的形式;国家责任的成立与承担;国家环境责任等新问题。
11、国际争端的解决 国际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的使用
1. 0301法学按一级学科(类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0351法律按二级学科(领域)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领域)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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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推荐



海大考研校出品的红宝书资料涵盖各章的知识点以及全书的所有考点,历年真题和案例分析,以及答题技巧和答题方法等等。并且红宝书资料时效性比较强,法律方面的内容每年都会有所变动,因此资料也会及时行更新。

除此之外也有包括基础班、强化班和冲刺班等等这些辅导班,针对备考不同阶段给出针对性备考建议。我建议基础比较弱的同学应该早一点准备。因为寒假过完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已经进行了一轮的复习,甚至英语可能都过完了一遍,所以如果你觉得你的基础不是很好,你可以尽早做准备。

对于有一些自己复习的或者比较吃力的同学,不知道如何复习的同学,或者学习时没有自控力的同学,也可以关注一下一对一辅导课程或者集训营,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和课程顾问沟通,了解具体情况。




备考经验分享
1、备考攻略分享

(1)设置一个大的阶段,设定某个阶段的重点
3月~5月公共课:英语第一轮 专业课第一轮
6月~8月公共课:英语第二轮、政治第一轮 专业课第二轮
9月~10月 公共课:英语第三轮、政治第二论 专业课第三轮
11月~12月所有科目全面冲刺

这是我建议的一个规划,如果你的英语特别不好,我建议你寒假期间你就应该准备公共课,尤其是英语。而且英语一般情况下是至少要刷两遍真题的,包括英语一和英语二都要进行刷题,而且每一个试卷都是需要把所有的单词以及它的句型等等都查出来,所以要给自己做好打算,要不你后期会很被动。

3~5月的时候,专业课首先你得读一遍,大体明白是什么意思,能够很好的理解,有助于你之后的背诵,我建议你第一轮的时候除了要理解以外,还需要画上哪些地方需要背,哪个地方是重点等,做好前期的工作。不然你到了9月份10月份你还不知道要背什么,你基本上是很被动的,因为6门专业课还是比较多的。

6~8月的时候就可以开始专业课的背诵了。因为专业课还是看你的持之以恒的努力。如果你的记忆力还是差,你可以再提前一两个月背。

大约在国庆放假之后,这一段时间是决定你是否能考上的一个最黄金的时间,需要你背诵,以及检测前面的复习程度。

10月以后,基本上每天都背书,一直到考研的前夕。

11月到12月就是全面冲刺,你既要背熟专业课也要复习政治和英语,所以说这两个月会特别辛苦,你们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也要学会调节。

(2)制定每天的学习计划
最好在前一天晚上或者当天早上把一天的复习计划列出来,然后一整天都按照计划来,刚开始的时候,计划可能完不成或者完成后还有很多时间,这时候就要逐渐调整计划,达到自己最好的复习状态。需看你们自己的实际情况,但是一定要做好复习的计划。

我当时是法考完后背的,我基本上是规定自己每天必须背100页,所以任务还是很重,但是我每天就算背得很晚,我也会一定要完成这个事,一定不要给自己任何的后路,也不要想着二战,因为你如果选择二战,其实你明年这个时候你还是同样的状态。

我建议前期把时间放在英语和专业课上,因为英语有的是需要看视频,或者是做题,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一开始接触英语,听你不会做得非常的快,比如说是一篇阅读应该是限定在15分钟左右,你可能做了半个小时40分钟,这都很正常。所以英语一定要把它放在前期,后期你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复习。

前期是不建议准备政治,政治从暑假开始准备就可以,因为暑假你有大量的时间来看视频,或者刷题,而且这门学科比较容易上手。后期两个半小时集中放在背主观题相应的素材上,了解答题模式和答题技巧。

2、考试内容解析

专业课631法学基础和900法学综合,题型都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案例分析),因为从17年开始就已经不考案例分析了,但是大纲上还是会写论述题或者是案例分析,我觉得之后考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因为这三年都是没有的。

631法学基础主要是包括三门学科,宪法学,法理学和国际公法。900法学综合,主要包括民法、刑法还有刑诉。海大之前还会考法制史、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等。

海大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重复率很高,它之前考过的就会隔几年考一次,所以说真题一定要熟练掌握,并且做过的题都要详细的分析,因为他可能在之后还会再考你,所以一定要用好真题。题型是比较固定的,就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对于案例分析,我是建议你们可以看一看,但是不要作为重点,因为他没有考过,而且考的可能性比较小。

考试每年都是有一定的重提率,以课本为基础,知识点不会偏以偏离课本,95%的题还是课本上已经介绍了的,所以一定要以课本为基础,你所拿到的资料或者是购买的资料只是作为你的一个参考,可能是课本的一种补充,但是一定要不要忘记课本,要资料和课本相结合。

初试部分时事热点(新增法律)有所涉及,比如我们是学法律,每年都要通过很多的法案草案等等,比如说今年要通过的是民法典,所以说近几年民法典都会作为热门出现,而且还是特别重要的热门。还有刑诉法,刑诉法是最有可能与刑法相联系的,因为这两年都是有考的,刑诉法的一些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制度以及它的原则的一些相关的理论等等,这些我们的材料上都是有补充的。

3、时间规划



可能有的人一天学不了10个小时,可能一开始就是3个小时4个小时5个小时左右的,这也很正常,但是你要有一定的压力,因为你前期如果做得越多,你就会越轻松。可能后期15~16个小时左右,有的人就觉得怎么这么多,我一天才24个小时,难道我睡眠不足8个小时吗?是的。最后睡眠时间不会超过8个小时的,而且你最后压力很大,你中午是很少睡着觉的。后期一定要好好把握,因为你准备了差不多快一年,你不能在最后的两个月拖后腿,一定要坚持下去,要做好心理的疏导,不要让自己压力很大。

一定要放平心态。到后面所有人都在努力,你看着别人努力,其实你也挺着急的,但是心态一定要稳,如果前期铺垫好了,你后面心态就没有那么的紧张。心态还是很重要的,英语是体现的最明显的,如果心态特别不好,上考场的时候,你每篇阅读你都读不进去,这是很可怕的,一定要有信心和勇气来写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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