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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信息]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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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0 15: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在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成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40

三、复试工作原则

学院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复试工作原则执行。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复试的各项工作。本着“一平台”的原则,首选研招网复试平台作为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另外选取Zoom视频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考生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及Zoom视频会议平台、阿里钉钉,并熟悉相关平台使用方式。

复试过程要求考生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登陆研招网复试平台、Zoom视频会议平台,采集考生音、视频源(放置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登陆学信网APP,采集考生的整体环境。“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二) 复试预计人数

学院实行差额复试,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复试考生人数:8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复试考生人数:49人。

(三)复试日期及时间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复试开始时间:2020年5月16日(周六)下午14:00。

汉语国际教育考生复试开始时间:2020年5月17日(周日)上午8:30。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当天,再次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

1.全体考生必须要在5月15日下午13:00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承诺书电子版下载:附件二)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2.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5月15日下午13:00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都属于秘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适用于本次复试。

2.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占30%,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70%。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四)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关于收费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

七、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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